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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轉病人收介紹費 兩名醫生被通報處罰
益陽市某人民醫院骨科醫生陳某、胡某違規收受業務拓展費。2011年至2016年期間,該院兩名骨科醫生通過介紹斷指病人到益陽市某附屬醫院進行斷指再植手術,違規收受益陽市某附屬醫院業務拓展費。2019年6月28日,胡某、陳某分別受到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案例分析】
此案例比較特殊,有人認為,這種介紹病人到其他醫院賺取介紹費的行為應算是違規從事中介活動,但實質上這不是一般的中介活動。胡某、陳某作為醫院的醫生,利用了工作上的便利,通過介紹患者為自己謀取利益,收受其他單位給予的錢物屬受賄行為。
【相關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三十七條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安徽省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扣6分
(九)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安徽省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收受商業賄賂處理辦法(試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賄賂是指采購與使用或影響采購與使用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含各類試劑、消毒劑)的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含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索取藥品和醫用設備及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或者其代理機構及個人(以下簡稱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為,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三)收受、索取轉診患者介紹費、臨床促銷費、開單(藥品、耗材等)提成費、推介費以及各種形式的“回扣”財物等行為;
第六條 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發生商業賄賂行為的,本單位應當依法督促其上交非法所得,并根據數額、情節、時間節點、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等,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三)查實商業賄賂價值累計5000元以上,有行政職務的,一律先免職,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通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職稱評聘資格以及扣發績效工資等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所在單位按程序作出降級、撤職、解聘、開除處分,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吊銷其執業證書,并納入不良記錄。
監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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