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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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拖延設備貨款,索取賄賂
某公立醫院購買的醫療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直接經辦人員徐某以領導出差等為由,拖延結款。至設備公司代表給其以錢物后,才遞交領導審核結算。
案例分析
本案中,徐某以領導出差為借口拖延辦事,索取他人財物,屬于索賄行為,索取他人財物是受賄形式的一種。在實踐中,通常是行為人在執行公務時乘對方有求于己之機,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法,主動向對方提出賄賂要求。本案中,徐某故意拖延設備貨款,等設備公司代表給其錢物后才予以結算,就屬于以暗示的方式向設備公司索要財物的受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徐某將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和法律責任追究。
法律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十五條 黨員干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清正廉潔,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安徽省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收受商業賄賂處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賄賂是指采購與使用或影響采購與使用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含各類試劑、消毒劑)的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含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索取藥品和醫用設備及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或者其代理機構及個人(以下簡稱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為,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一)收受、索取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以各種名義所送現金、禮卡、購物券、貴重物品和支付憑證等財物的行為;
...
第六條 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發生商業賄賂行為的,本單位應當依法督促其上交非法所得,并根據數額、情節、時間節點、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等,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一)查實商業賄賂價值累計3000元以下的,由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和職稱評聘資格、扣發績效工資等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記過或暫停3-6個月的執業活動等處分;情節輕微、有悔改表現且主動退款的,可免予處分,但應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二)查實商業賄賂價值累計3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由所在單位給予通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職稱評聘資格及扣發績效工資等處分,并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或暫停7-12個月的執業活動等處分;
(三)查實商業賄賂價值累計5000元以上,有行政職務的,一律先免職,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通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職稱評聘資格以及扣發績效工資等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所在單位按程序作出降級、撤職、解聘、開除處分,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吊銷其執業證書,并納入不良記錄;
(四)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中的中共黨員因商業賄賂受到處分的,應當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黨紀處分;
(五)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因商業賄賂受到上述處分的,當年不得申報參加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自處分之日起影響期內不得申報和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已取得高級職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2-3年緩聘、低聘處理;
(六)發生商業賄賂行為的,當年醫德醫風考核一律評為不合格,考核結果記入本人醫德醫風考核檔案。因商業賄賂行為受到相應處分的,處分結論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七)因商業賄賂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人民法院判處刑事處罰的,一律吊銷其醫師執業證書。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變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有前款第(一)項規定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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